本公司自2020年3月23日起在信用账户对部分证券(名单详见附件)调整集中度控制指标:在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50%的前提下,客户(金融产品户除外)买入上述证券时可豁免集中度控制。 特此公告。
202003 融资融券集中度豁免证券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