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通知(2020年第一季度)

发表时间: 2020-04-13    来源:海通证券
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每季度末对标的证券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实施调整,本次调整自2020年4月13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0年4月13日起对以下证券进行调整:
 

本次调入
序号市场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证券类型是否融资标的是否融券标的
1002463沪电股份股票
2601162天风证券股票
3601236红塔证券股票
4603501韦尔股份股票
5159801芯片基金基金
6159806新能车基金
7159940金融基金
8159966创蓝筹基金
9159976湾创 ETF基金
10159993龙头券商基金
111599945GETF基金
12159995芯片 ETF基金
13159996家电 ETF基金
14159997电子 ETF基金
15510360广发300 基金
16510590平安500 基金
17512170医疗ETF 基金
18512290生物医药基金
19512400有色ETF 基金
20512720计算机  基金
21513030德国30  基金
22515030新汽车  基金
23515380泰康300 基金
24515450红利50  基金
25515700新能车  基金
26515980人工智能基金
 
 
本次调出
序号市场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证券类型是否融资标的是否融券标的
1159959央企ETF基金
2510160小康ETF基金
3512040国信价值基金
4512090MSCI易基基金
5512750基本面50基金
6512910100ETF基金
7512950央企改革基金
8512990MSCIA股基金
9515200创新100基金
10515520价值100基金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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