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通知(2020年第四季度)

发表时间: 2021-01-11    来源:海通证券

    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每季度对标的证券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实施调整,本次调整自2021年1月1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1年1月11日起对以下证券进行调整:

本次调入
序号市场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证券类型是否融资标的是否融券标的
1159822新经济基金
2159827农业50基金
3510150消费ETF基金
4512090MSCI易基基金
5512520MSCIETF基金
6512670国防ETF基金
7513300纳斯达克基金
8515220煤炭ETF基金
9515330天弘300基金
10515390HS300基金
11515790光伏ETF基金
12588000科创50基金
13588050科创ETF基金
14588080科创板50基金
15588090科创板基金

本次调出
序号市场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证券类型是否融资标的是否融券标的
1159808创业板RT基金
2510210综指ETF基金
3511180上证转债基金
4515660沪深300E基金
5515770MSCIAETF基金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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