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账户集中度豁免证券范围调整的公告(2021年12月)

发表时间: 2021-12-22    来源:海通证券


 我公司将于2021年12月27日起调整信用账户集中度豁免证券范围(详见附件),在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50%的前提下,客户(金融产品户除外)买入上述证券时可豁免集中度控制。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22



202112  本期融资融券集中度豁免证券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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