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通知(2023年第四季度)2024-01-15

发表时间: 2024-01-15    来源:海通证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告《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3年第四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4〕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告《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3年第四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会〔2024〕21号),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每季度对标的证券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实施调整,本次调整自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公告,本公司自2024年1月15日起对标的证券范围证券进行调整,调整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15

20240115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调整名单.xls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