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2024年1月28日证监会《进一步加强融券业务监管,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的通知》、交易所《关于暂停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出借获配股票的通知》等监管最新要求,和相关制度、规章、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我公司修订更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代理协议书》,请您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内容,审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
特此通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代理协议(F 版)》.pdf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代理协议(F 版)》修订对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