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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投资者园地”公示的信息内容必须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公司按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介绍内容包括了公司的历史沿革、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公司注册地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客户投诉电话等内容。该项宣传资料由公司统一印制后下发到各证券营业网点。同时,我公司还统一印制了《合规经营告示书》,要求各证券营业网点一并在投资者园地中张贴。
2、证券法律法规宣传:要求各证券营业网点有选择地宣传《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重要内容,也可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将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重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张贴。营业网点可采用张贴方式,或将法规打印后装订成册,悬挂在显著位置或放置柜台以方便投资者查询。
3、金融风险揭示:我公司统一下发《风险揭示书》,要求各证券营业网点将其内容予以公示张贴,做好投资者风险提示工作。
4、信息公示专栏:公告本公司信息公示的详细网址(www.htsec.com);公告本公司基本信息和获取公司财务报告的详细途径(www.sac.net.cn“证券公司信息公示”);公告投资者服务/投诉电话(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53或4008888001)、传真(23219000)、电子信箱(web@htsec.com)和当地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公示本营业部已报备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名称、账号及开户行、交易席位号码,以及投诉、服务电话、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人员等信息;营业部代销公司集合理财等产品时,还须公示所使用的专用存款账户名称、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目前海通集合理财产品的专用存款账户名称:海通稳健增值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号:310066726018170018460;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5、业务咨询:投资者业务办理指南、当日交易公告信息以及新股发售中签公告、各类证券咨询信息以及研究报告等。
6、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开户流程和银证转账办理流程。
7、以通知形式要求各营业部公示的其他信息:
1)要求开展第三方存管的营业部,应在投资者园地中张贴《告客户书》、《“三方存管”开户业务的简要流程》、《第三方存管业务操作指南》等相关宣传资料。
2)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银发(2007)27号)。
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编写的《典型案例学习》(主要是海外上市等名义非法出售未上市股票的欺诈、诈骗案件)。
4)《关于对未股改股票实施差异化交易制度的通知》(上交所、深交所为所有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设立“S板”)。
5)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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