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海通证券彩虹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以实现客户财富价值最大化为其主要宗旨,旨在贯通公司与客户的沟通桥梁,丰富服务模式。

第二条        俱乐部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成立,并组织经营管理。

  第三条 根据《海通证券彩虹俱乐部管理办法》,俱乐部下设理事会、秘书处和办公室,各分支机构负责俱乐部属地化管理和经营。

  第四条 符合会员入会标准的海通证券客户均可由海通证券确认成为俱乐部会员。会员承认俱乐部章程并依法合规投资。

  第五条 会员资格由俱乐部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认定。

  第六条 俱乐部对会员实行分类管理、差别服务。俱乐部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一)尊享金融市场资讯短信服务;

  (二)获赠《俱乐部投资月刊》;

  (三)尊享海通证券研究所研究报告摘要短信服务;

  (四)尊享快速交易通道服务;

  (五)尊享资产配置、账户诊断、多对一投资咨询以及“投资之星”产品计划等服务;

  (六)尊享商旅预订、医疗体检、机场贵宾厅、高尔夫等贵宾级体验;

  (七)尊享财富金智囊全系列服务;

(八)尊享Call Center贵宾快速接入通道服务;

(九)会员独享的积分计划使您分享的丰厚奖品;

(十)营业部现场免排队办理业务。

以上服务内容将根据会员类别不同而有所区别。

  第八条 会员所享有的各项权利,仅限于会员本人。俱乐部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可推出有偿服务供会员选择。

  第九条 会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支持俱乐部发展。

  第十条 会员由于下列原因,将被取消或暂停会员资格:

(一)不遵守本章程;

(二)在海通销户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三)主动要求终止;

    (四)俱乐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会员卡代表会员身份。俱乐部负责会员卡的设计、发放与管理。

    第十二条 俱乐部的活动包括:

(一)投资者教育活动:各类论坛、讲座、研讨、培训等;

(二)投资咨询:海通投资策略会议、上市公司联合调研等;

(三)商务活动:商务优惠、商旅预定、机场贵宾厅和贵宾医疗等;

(四)联谊活动:酒会、高尔夫球等文体活动及竞赛等;

(五)与其他俱乐部、行业协会等的联盟活动。

  第十三条 俱乐部下设理事会和办公室,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俱乐部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办公室秘书长负责制。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海通证券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