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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须知
亲爱的基金投资者:
在您准备投资基金前,请先对下列内容进行阅读,帮助您对基金及基金交易有一定的了解,并充分认识基金投资存在的风险。
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持有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等。
基金持有人应当遵守基金契约;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 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二、海通证券作为基金代销机构,可提供基金开户、销户、资料变更等账户类业务,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类业务。各项业务的收费标准以基金公司公告为准。
三、基金业务流程:
1、开户:投资者应带好身份证、资金账户到海通证券营业部现场签署协议,开通基金交易账户。
2、销户:投资者应带好身份证、资金账户到海通证券营业部现场办理销户手续。
3、资料变更:投资者应带好身份证、资金账户到海通证券营业部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通过海通证券提供的交易方式进行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交易类业务。
四、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了解基金投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后,签署基金开户申请表。基金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投资与之相适应的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基金投资风险。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对基金投资进行咨询。
海通证券www.htsec.com
客服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
E-mail:web@htsec.com
各基金公司客服电话及网站
六、海通证券开放式基金代理业务免责声明
1、投资者填写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自觉遵守其中的各项条款,明白投资基金有风险,且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2、基金以往的经营业绩,不代表基金的未来业绩;基金管理人除尽诚信的管理义务外,不负责基金的盈亏,也不保证基金的最低收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您申请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负责将您的申请数据传送至基金管理公司,但申请数据的最终确认结果由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过户登记机构负责,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
3、对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后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投资者未完全、真实地填妥各类申请表的内容,或未附上所需要的全部材料;
2)因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而使各类申请无效;
3)由于基金管理公司的过失,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
4)其它非公司过失造成的原因,如突发性的通讯、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视为该日的申请,交易时间外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认购的受理时间以该基金的发行公告为准。
5、投资者申请各项基金业务时,需提供基金帐户卡、身份证件、授权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不同业务尚需提供不同的证明文件,具体内容及手续请咨询工作人员。
6、投资者填写的业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7、投资者申请的各项基金业务的有关凭证返还投资者,但不作为有效凭证,最终申请结果以基金注册和过户登记人的登记为准。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人已了解国家有关开放式基金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仔细阅读了进行基金交易涉及的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发行公告、业务规则及基金投资须知的条款,愿意接受该等文件及条款的约束。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自愿履行基金投资人的各项义务,自行承担基金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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