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制度安排
一、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组织形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的要求,海通证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是通过设立子公司——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除证监会同意外,海通证券及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接投资业务。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开元)是一家以海通证券为单一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保证海通开元的人员、财产、机构和运营独立于海通证券。
海通开元的经营范围为: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二、海通证券对海通开元的日常管理制度
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暂行)》,海通证券作为出资人以股东身份对子公司(包括海通开元)履行以下管理职能:
战略规划管理:审议子公司拟订的战略规划,监督子公司战略规划的落实并评估子公司战略规划的执行效果;
人力资源管理:提名、推荐或委派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与高级管理人员,审议子公司重要人事管理制度和高管薪酬激励方案;
财务管理:监督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与实施,审议子公司财务预算的制订并监督其执行;
合规风控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子公司合规、风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重大事项管理:监督和检查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信息技术管理:审议子公司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方案,指导、监督、检查子公司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情况;
审计管理:检查子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审议子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情况,并按照相应程序对子公司进行审计;
绩效评估管理:对子公司的经营绩效及我公司派出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或专项评估。
海通证券专设子公司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股权管理部,该部门代表海通证券行使股东权利,负责对子公司(包括海通开元)相关事务进行管理、组织与协调。
三、海通开元人员队伍建设
(一)董事会
海通开元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为海通开元专职人员,内部董事,其余3位董事为外部董事,由海通证券派出。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通过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公司运作的有效监督,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维护股东的利益。
本届董事会的成员如下:
张赛美女士,现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时兼任海通证券股权投资合作办公室负责人(该办公室是负责海通证券公司战略收购业务的非常设机构)。
张向阳先生,现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廖荣耀女士, 现兼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同时兼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王美娟女士,现兼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总经理,同时兼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仇夏萍女士,现兼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
海通开元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海通开元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实行全票通过制。对于超过8000万元的单一投资项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票通过后,还需由海通开元董事会2/3以上表决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均为海通开元专职人员,不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本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下:
张赛美女士,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时兼任海通证券股权投资合作办公室负责人(该办公室是负责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战略收购业务的非常设机构)。
张向阳先生,现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熊旭敏女士,现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三)公司管理层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层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投资总监组成。其中,张赛美同志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向阳同志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熊旭敏同志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夏庆同志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四)投资团队
海通开元总经理由海通证券任命,并经海通开元董事会聘任,独立带领团队负责投资项目的发掘、投资方案设计、投资谈判、投资实施、投资管理、投资退出等工作。
(五)专家委员会
海通开元将逐步建立外聘专家库,根据不同项目选取不同专家设立专家委员会。
四、海通开元项目投资要求
(一)投资理念
秉承作“价值发现与价值实现”的积极实践者的经营理念,以打造服务于中国中小企业常青发展的资本平台为目标。
(二)投资对象
投资于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历史沿革和股权结构清晰、有明确的上市计划、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和较好的增长潜力的拟上市公司股权。
(三)投资比例限制
海通开元对单一企业的投资额度原则上不得高于海通开元净资产的20%;对某一行业的投资额度原则上不得高于海通开元净资产的30%。
海通开元在存续期的任何时间内都应保持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要的现金。
因市场波动、投资标的合并等外部因素,致使海通开元财产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海通开元应该视具体情况尽快进行调整。
五、海通证券业务信息隔离制度
海通证券制定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规范公司与直投业务之间的信息隔离工作和利益冲突防范。海通证券定期要求公司从业人员签订合规承诺书,承诺不得直接或者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不利用工作便利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防范直接投资业务利益冲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涉及直投业务的项目公司,公司将对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问题进行审查,并对利益冲突及其解决机制进行披露。公司要求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及其人员严格履行保荐义务,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得为谋取不当利益降低执业行为标准。
六、海通证券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海通证券已要求海通开元明确内部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和保密责任,并及时、全面地向海通证券报告所有对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海通证券每年对海通开元的财务状况、合规状况、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评估,并将检查报告上报监管部门。
海通开元每个季度向海通证券提供一次准确、完整的管理报告,对报告期内海通开元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投资项目比例、关联交易及合规状况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经海通证券股权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监管部门。
七、海通证券设立的举报信箱地址或投诉电话:
举报信箱: haitong@htsec.com
投诉电话:9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