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营业部关于限期规范不合格账户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09-12-09    来源: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营业部关于限期规范不合格账户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账户规范工作的有关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营业部(以下简称“我部”)就不合格账户清理规范工作的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资料不规范以及其他不合格账户等类型。

二、根据监管部门要求,为配合账户规范工作,我部将进一步对不合格账户采取如下限制措施:

1、自2008年2月1日起,对身份不对应账户下挂的非实名证券账户限制证券卖出。

2、自2008年2月1日起,对资料不规范账户(含缺失开户协议书等资料的账户)限制证券买入;自2008年2月15日起,对缺失关键资料的不规范账户限制证券卖出。

三、我部郑重提醒投资者关注自己的账户状态,如您持有不合格账户,或当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及取款受到限制时,请您直接与我部联系并前来办理规范手续及三方存管手续。个人投资者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等资料;机构投资者需由代理人本人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不合格账户在2008年4月30日前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我部将取消限制性措施,恢复交易功能。不合格账户在2008年4月30日前未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我部将报送至中登公司作另库存放、中止交易处理。

四、2008年2月底前,根据总公司安排将视实际情况对下述账户实施另库存放:证券余额为零、无开放式基金账户或开放式基金账户余额为零、未上第三方存管系统、自2007年1月1日起无交易、无资金存取(利息归本除外)、资金余额小于1000元人民币的不合格账户。相关账户持有者可通过我部办理账户激活业务,办理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等资料。

五、账户规范工作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为切实保障您的资产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务必速来我部办理相关手续。

有关账户规范的详情请查阅海通证券总公司于2007年1月17日在三大证券报及公司网站(www.htsec.com)上发布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期规范不合格账户的公告》,也可致电我部咨询。

海通证券泰安营业部地址:岱宗大街10号

咨询电话:8210658  8888890   8888891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泰安营业部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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