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2-08-01    来源:海通证券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上证发[2022] 118号),将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券交易(转让)及其约定购回式债券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收取、单笔最高不超过100元,调整为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向收取,与深交所保持一致。该通知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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