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介绍

发表时间: 2011-12-06    来源:

融资融券业务介绍

一、融资融券业务介绍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沪、深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与现有证券现货交易模式相比较,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

二、海通融资融券业务优势

1、融资成本最低

2、融券种类最多

3、授信灵活

三、试点客户准入条件

()试点期间,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的客户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开户资料齐全,账户规范且账户状态正常,资金账户开户时间满十八个月;

2、普通资金账户内资产在客户申请前一交易日不低于50万元(证券市值按收盘价计算);

3、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

4、客户信誉良好;

5、符合公司适当性管理规定的;

6、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机构客户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最近年度工商管理部门、税务管理部门的年检;

2、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不存在其它严重影响企业偿债能力的情况。

下列客户,不得受理其融资融券业务申请:

1、存在重大违规记录者;

2、市场禁止或限制进入者

3、公司的股东、关联人;

4、信用交易黑名单客户;

5、反洗钱黑名单客户。

四、注意事项

1、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比例不得低于130%,低于130%时,要追加担保物,且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投资者可以提取保证全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2、融资(利率)融券(费率)为年利率9.1%,按日(T+1)计息,按月结算。

3、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为6个月。

4、融券卖出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日尚无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融券卖出资金在未了结融券债务前,只能用于买券还券、归还融券费用和融资利息和归还权益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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