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17-03-16    来源:海通证券

黑龙江证监局 黑龙江省证券业协会

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 黑龙江省期货业协会

关于加强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妥善处理黑龙江辖区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纠纷(以下简称证券纠纷),黑龙江省证券业协会、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黑龙江省期货业协会于2016年9月成立了黑龙江证券期货纠纷仲裁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仲调中心)。仲调中心是居于市场主体与投资者之外的第三方公益性调解组织,同时是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的分支机构。致力于通过明法析理、说服疏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提高纠纷处理效率,降低维权成本,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解事项:投资者与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之间发生业务纠纷时,相关当事人可向仲调中心申请调解。

二、调解原则: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不影响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调解费用:仲调中心为投资者提供纠纷调解服务是公益性行为,不向投资者收取调解费用。

四、调解效力:经仲调中心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仲调中心作为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的分支机构,经调解员和仲调中心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

五、申请方式:相关当事人可以去仲调中心现场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通过邮寄、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欲详细了解调解规则及申请方式等情况请与仲调中心直接联系。仲调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51-82357315

邮箱:ztzx518@163.com

特此公告。

 

 

               黑龙江证监局    黑龙江省证券业协会

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 黑龙江省期货业协会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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