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业务投资者须知

发表时间: 2015-03-31    来源:

一、投资者需具备的开户条件

投资者应是具备从事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期权)交易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自然人申请开户时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投资者须以真实的、合法的身份开户。投资者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投资者须保证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开户文件的签署

自然人开户的,必须由投资者本人现场签署开户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

法人、特殊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机构投资者开户的,应当委托代理人现场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委托代理人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应向公司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开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资料。

三、投资者需知晓的事项

(一)知晓期权交易风险

投资者应知晓从事期权交易具有风险。投资者应在开户前对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等做出客观判断,应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期权业务风险揭示书》。

(二)知晓期权经营机构不得做获利保证

投资者应知晓期权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是没有根据的,期权经营机构不得与投资者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

(三)知晓期权经营机构不得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

投资者应知晓期权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投资者也不得要求期权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权交易。全权委托指期权经营机构代投资者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四)知晓投资者本人须对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投资者代理人是基于投资者的授权,代理投资者实施民事行为的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投资者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投资者自己的行为,代理人向投资者负责,投资者对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五)知晓期权保证金安全存管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期权保证金的安全,投资者应当知晓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期权保证金存取的规定,应当确保将资金直接存入期权经营机构的客户保证金账户,期权保证金的存取应当通过投资者在期权经营机构登记的期权银行结算账户和期权经营机构的客户期权保证金账户之间转账办理。

() 知晓期权保证金账户和结算资料的查询网址

投资者知晓其期权保证金账户和结算资料的查询网址为:www.sipf.com.cn)或者(www.cfmmc.com(二者选其一)

(七)知晓从业人员资格公示网址

有关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进行查询。

(八)知晓应当妥善保管密码 

投资者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交易密码、资金密码、期权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密码及其他与期权交易相关的密码,凡使用密码进行的所有操作均视为投资者本人的操作,投资者必须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密码泄密所带来的损失。

(九)知晓并遵守交易所(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有资格开展期权业务的交易所,以下同)有关异常交易、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规定

投资者应当知晓并遵守交易所对自买自卖、频繁报撤单及其他异常交易行为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违反上述规定,经期权经营机构提醒、劝阻、制止无效时,期权经营机构有权采取提高保证金、限制开仓、强行平仓、限制出金、拒绝投资者委托或者终止经纪关系等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资者承担。

(十) 知晓交易所有关取消交易制度的规定。

(十一)知晓反洗钱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应当知晓不得利用期权账户从事洗钱活动,知晓期权经营机构作为金融机构承担反洗钱义务,投资者应积极配合期权经营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风险等级划分、账户实际控制关系申报等。

投资者存在洗钱行为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知晓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

期权经营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行业自律机构的业务规则的各项要求,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评价。评价结果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不构成对投资者的获利保证。

投资者应当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要求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期权交易,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期权交易结果与履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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