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传递正能量

发表时间: 2017-12-01    来源:海通证券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传递正能量,中证协于2017年11月17日发布《关于开展“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传递正能量” 打非宣传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证协发【2017】255号,以下简称《通知》),于11月18日启动为期一个月的“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传递正能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打非宣传月”)。辽宁证券业协会将配合中证协,对辖区内所有会员单位“打非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宣传内容

各会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中证协《通知》要求,选定宣传活动的具体内容。

二、宣传形式

1、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利用多方资源开展宣传工作,通过下述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在网站、微信、微博中设置专题发布防非知识;通过电话、短信、QQ、客户应用终端等提示风险,提醒客户远离非法证券活动;在营业场所跑马灯、显示屏、公告栏等户外宣传工具,滚动播放防非宣传标语,张贴典型案例、宣传海报等;营业部走进社区,以形式多样的创新形式,组织投资者教育专场,在地方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等。

2、各会员单位填写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问卷调查,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具体要求见《通知》。

3、结对帮扶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证券公司要重点加强对贫困地区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宣传,在宣传月期间组织相应的打非宣传活动。

三、时间安排

本次打非宣传月活动时间为11月18日至12月18日,请各会员单位掌握好时间和进度,抓紧开展宣传工作。

四、相关要求

1. 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宣传活动的重要性,统一安排部署,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2. 在活动结束后,请于12月22日前将“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传递正能量”的宣传情况、举报反馈、意见建议等发送辽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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