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举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实施培训会议

发表时间: 2017-03-14    来源:深圳证监局

 3月3日,证监会举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培训会议,解读并部署加快《办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全文附后)。投保局讲解了《办法》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和落实要求,机构部、期货部、私募部分别对市场经营机构落实《办法》做出了具体工作部署。证监会相关部门、相关系统单位、各地证监局以及424家证券、期货、基金机构通过现场或视频的方式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证监系统和经营机构进一步统一思想,加深《办法》对于夯实市场运行的微观基础、防范市场风险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办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办法》作为我国市场首部专门规范证券期货市场适当性管理的部门规章,完善了适当性管理的制度体系,统一了适当性管理的基本标准,突出强调了经营机构所要承担的投资者分类、产品或服务分级、适当性匹配的义务和责任。落实好《办法》的规定,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和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会议强调,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必须抓住三个关键。一是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特别是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都负有《办法》规定的义务,负有相应的工作责任。相关工作机构和经营主体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担当有为,把《办法》赋予的工作职责落实好、履行好。二是要牢牢把握工作重点。要突出抓好对现行规则制度的梳理和修改工作,确保规则协调;要抓紧制定自律性质的产品风险等级名录等规则的准备,有效指导经营机构开展适当性管理;要抓紧制定经营机构内部的适当性管理实施制度,建设相应的技术支持系统,并强化风控、监督等工作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督促落实。证监会各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及各市场自律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办法》实施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会内相关部门、派出机构、自律组织等系统单位要专门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办法》实施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和安排,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对《办法》执行中出现的违法问题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用严格的执法督促和保障《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好、执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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