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投资者注意事项要点

发表时间: 2014-08-20    来源:
港股通投资者注意事项要点
    2014-06-13  
 

按照《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规定,国内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业务在应注意的事项包括:

一、合格投资者、投资标的范围及交易额度:

Ø  投资者参与港股通股票交易,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资产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此外还需通过券商测试。

Ø  试点股票范围通过香港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公布,暂包括以下范围内的股票:

n  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

n  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

n  A+H股上市公司的H股;

发行人同时有股票在本所以外的内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联交所以人民币报价交易的股票不纳入港股通股票。

股票被调出港股通的,自调整之日起,不得买入但可以卖出。

Ø  初期实施交易额度控制,港股通每日净买额不超过105亿人民币,累计额度不超过2500亿人民币。交易额度用满后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买单申报,但仍然接受卖单申报。

(二)、港股通适用港股规则

港股与A股不同的交易规则主要有:

Ø 港股通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休市时间,按照联交所的交易时间、休市时间执行。其中,每个交易日的9:00至9:30为开市前时段,9:30至12:00为上午持续交易时段、13:00至16:00为下午持续交易时段。

Ø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实行T+0回转交易,当日买入的股票,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可以卖出。

Ø 港股实行T+2交收,实际交收时间为交易日之后第二个工作日(T+2);在T+2以前,客户不能提取现金、实物股票及进行买入股份的转托管。

Ø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应当按照联交所市场收费标准交纳交易费、交易系统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并按照香港地区相关规定缴纳印花税等税款。其中与A股差异较大是香港结算公司会根据证券帐户持有市值按日按一定比例收取证券组合费。

Ø  香港市场股票不设涨跌停板制度,

Ø  不同股票可以自行设立不同数量的每手交易单位,有的设为每手100股,也有的是2000股。

(三)、沪港通对港股交易规则变通

   沪港通根据“本地原则为主,主场规则优先”的原则还有一些变通安排,主要包括:

Ø  不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Ø  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交收。

Ø  不能申购新股。

Ø  非市价委托,采用限价盘委托。

Ø  不接受客户无足额资金、股票而直接在市场上买、卖股票的委托,也即实施上交所“前端控制”而非港交所“后端控制”。

Ø  订单已经申报的,不得更改申报价格或申报数量。

Ø  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转换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认购权利,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或行权。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转换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Ø  中登公司提供现金红利派发、送股、股份分拆及合并、投票、上市公司收购及出具持有证明等,但不提供新股发行认购、供股、公开配售、认股权证转换及股息权益认购股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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