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流程

发表时间: 2013-01-04    来源:

客户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流程

(本流程中所指“风险警示”股票即上交所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

1.1 可申请开通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的客户类型

客户档案齐全、账户信息资料完整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此服务。

 

1.2 业务办理

1)客户未“电子”或“书面”签署《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之前,不能买入ST等风险警示股票。

2)客户通过自助系统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时,系统自动提示客户签署《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客户按提示操作,阅读并签署电子版《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后,系统自动给“客户服务控制”加标识,允许客户买入ST等风险警示股票。通过书方面式申请的,账户管理岗在核对账户档案齐全、信息资料完整后,在集中交易系统的“证券账户业务控制”菜单,为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标注服务权限标识“U-允许风险警示股票买入”。

 

1.3  注意事项

处于“风险警示”的股票,系统在证券名称前冠以“ST”标识,将发布的产品基础信息文件产品状态标志第 3位取值'S'

我司在交易系统的跑马灯中公示“风险警示股票风险”

公司4个行情系统均有系统公告和键盘精灵方式提示上述信息。

营业部场所:通过现场张贴、跑马灯形式揭示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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