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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沪业字〔2014〕75号
关于调整沪市上市公司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安排的通知
各结算参与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监会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有关文件的精神,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决定调整沪市上市公司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的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沪市上市公司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将安排在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具体日程安排以沪市上市公司的公告为准)。
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与各结算参与人进行A股现金红利资金清算的时间不变,仍为红利发放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各结算参与人应及时办理与投资者之间的红利资金清算,并确保投资者可于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请各结算参与人根据上述安排,在2014年6月1日前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四月四日
主题词:调整 上市公司 公司 现金 通知 |
抄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海分公司综合部 2014年4月4日印发 |
打字:赵亦婷 校对:游德铭 共印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