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购的规则要点

发表时间: 2016-01-13    来源:海通证券

一、市值计算规则:

1、持有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方可参加网上申购。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T-2日(T 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2、投资者的沪深两市分别计算市值,单市场持有的多个证券账户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二、申购规则:

1、沪市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深市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T 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市值确定。

2、新股一经申购,不能撤单。深市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账户不能进行申购。

3、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1600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且中签多个股票,按照中签金额从小到大规则依次扣款,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中签金额一样的不同股票,按市场+代码从小到大排序依次扣款,不足部分放弃。

5、对于两融客户,需要提醒:客户当天卖出回款按公司还款规则会优先用于偿还融资,同时融券卖出款不能用于新股申购。

6、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自最近一次其结算参与人申报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7、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并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8、沪市T+3日前不能撤销指定交易及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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