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通知(2024年第四季度)2025-01-13

发表时间: 2025-01-13    来源:海通证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告《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4年第四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5〕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告《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4年第四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会〔2025〕19号),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每季度对标的证券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实施调整,本次调整自2025年1月13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公告,本公司自2025年1月13日起对标的证券范围证券进行调整,调整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01-13

20250113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调整名单.xls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