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通知(2022年第四季度)

发表时间: 2023-01-16    来源:海通证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告《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2年第四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3〕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告《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2年第四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会〔2023〕17号),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每季度对标的证券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实施调整,本次调整自2023年1月16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公告,本公司自2023年1月16日起对标的证券范围证券进行调整,调整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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