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1投资报告会内容纪要

发表时间: 2012-08-13    来源:

融资融券业务简介

     融资融券业务,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修订前的证券法禁止融资融券的证券信用交易。

在海通资金账户开户时间满18个月且普通账户资产总值在50万以上的客户,年龄在70周岁以下,均可申请融资融券业务。

   申请时,客户只需提供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海通即对征信通过的客户进行授信。授信采用预授信模式,即授信时不要求客户提交担保品,主要依据客户的信用评级、普通资金账户的资产总值以及客户提供的其他金融资产等确定客户的授信额度。

客户提出申请后,一般情形下,三个工作日内可获得授信,五个工作日后可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授信后,客户未使用额度的,客户不承担任何费用;客户使用额度的,按客户实际使用的资金或证券计收利息或费用。即客户在日间临时占用但日终不形成负债的额度,客户不承担任何费用,只有日终清算后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或融券额度才计算融资利息或融券费用。

客户可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先提交融资融券申请,获得授信额度,一旦市场出现投资机会,只要将担保品提交进来,就可以利用手中的额度,捕捉市场机会,操作方便、快捷;因海通以客户每天的实际负债,按日计息,对于擅长捕捉短线机会的客户,既可以短线获利,又不用支付利息(费用);又可与股指期货业务联动,开展套利、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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