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大增283%!海通证券一季度净利倍增,200亿定增有新进展

发表时间: 2019-04-26    来源:券商中国

海通证券425日晚间公告2019年一季报,受自营大幅回暖影响,净利润同比倍增。

数据显示,海通证券一季度实现营收99.54亿元,同比增长74.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0亿元,同比大增117.66%

与此同时,海通证券去年4月就启动的不超过200亿元的定增有了新进展:

一是,增加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为确定的发行对象;

二是,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对应金额。

从该调整细节已可以一窥海通证券发力的业务方向,FICC、信息系统建设、投行,都将是海通加大投入的业务。

自营大增282.83% 带动业绩倍增

权益市场回暖,券商自营和经纪业务是确定的受益者尤其是自营收入,大幅转暖的同时明显带动券商一季度业绩。

425日晚间,海通证券披露2019年一季报。数据显示,海通证券一季度实现营收99.54亿元,同比增长74.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0亿元,同比大增117.66%

(注:本文的自营营收为估算值,计算公式为自营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联营和合营企业投资收益,结果与公司内部口径或有差异)

海通证券靓丽的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自营收入大增。

券商中国记者根据业务线统计,自营业务是海通证券一季度最大营收来源,实现自营收入48.35亿元,同比增长达到282.83%,是增长幅度最大的业务类型,这其中主要得益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负转正。

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海通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负值,亏损1826.05万元,而今年一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则报告了正收益23.97亿元,成为一季度最大增长动力。

一季报中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增长“主要是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此外,海通证券一季度的经纪业务也有所转暖,经纪业务收入达到9.6亿元,同比增幅6.73%

200亿定增部分发行对象确定

与此同时,海通证券去年4月启动的200亿定增又有新进展。

根据公告,海通证券修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增加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为确定的发行对象,其中: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金额为100亿元;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0亿元(含),认购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金额不低于8亿元(含)且不超过10亿元(含),认购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拟认购金额不低于10亿元。

二是,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对应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6.18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亿元。从海通证券募资用途的调整上,也可以一窥其在今年的主要发力方向。FICC、信息系统建设、投行,都将是海通加大投入的业务。

首先是,拟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的投入金额由原先的不超过100亿元减少为不超过60亿元;

第二,拟用于扩大FICC投资规模的投入金额由原先的不超过4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100亿元;

第三,拟用于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金额由不超过1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15亿元;

第四,原本有不超过40亿元用于增资境内外子公司修改为增加投行业务的资金投入,投入金额不超过20亿元。

海通证券也清晰解释了募资用途的变化。

首先,不超过100亿元用于扩大FICC规模,增厚公司流动性资产比例。

公司FICC业务线主要包括,国内本金投资、黄金ETF交易、黄金借贷业务、逆回购业务、国债期货交易、利率互换业务、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未来公司在获得相关资格后,还将积极开展外汇交易、票据和原油期货等业务。FICC业务是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关系战略性资源的国际定价和人民币国际化。

其次,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5亿元拟用于投入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的信息化水平。

近年来,公司业务、监管环境和技术发展等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规模、利润持续增长,总资产、净资产稳居行业前列,对IT如何支持业务高速增长提出了新挑战;境外业务的不断发展,对IT如何实现境内外联动提出了新挑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日益完善,对IT如何实现一体化管理提出了新挑战;业务创新日益加速,公司多次被监管机构指定参与新业务试点,自主业务创新活动日趋活跃,互联网技术在各项业务的深入运用成为新的关键创新领域,对IT如何支持加速创新提出了新挑战。与此同时,监管要求日趋规范、严格,多项行业IT专项制度规范颁发,对于证券公司在IT建设的规范性与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20亿元拟通过增加投行业务资金投入,进一步促进投行业务发展。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充分体现出监管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的决心,推进注册制已成为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融资工具愈加丰富以及资本市场的开放力度不断加大,保荐机构将会面临更多的市场机会。科创板推出的相关制度对保荐机构的跟投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此外市场化发行的承销机制对公司参与投行业务的资金规模提出更高的要求。2018年,公司股债承销总额超3,100亿元,较2017年增长近25%,其中债券承销金额近2,700亿元,股权(含再融资)承销总额近400亿元,投行业务排名行业前列。未来,公司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大力发展股权及债券承销等投资银行业务,支持科创板的发展,将继续在宏观政策的指引下,帮助境内外企业进行股权及债券融资,拓展实体经济的直接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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