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克杰洗钱案

发表时间: 2011-08-31    来源:

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成克杰因受贿罪被执行死刑,这是新中国历史上因经济犯罪被处以极刑的职位最高的领导干部。

成克杰的洗钱程序具体如下:

首先,他与情妇李平将受贿所得4109万元交给了香港商人张静海,张帮助其将黑钱存入银行,为此成克杰付给张静海1150万元,并且付给了银行手续费。

其次,成克杰以李平的名义在香港注册一家空壳企业。这家公司纯属掩人耳目,但尽管什么业务都不做,为了假戏真唱,不露马脚,还是需要伪造经营活动,请会计师做虚假账目,缴纳25%左右的企业所得税,40%的个人所得税。

最后,成克杰还要想办法把企业账户上的钱转到自己指定的账户上。

但是,成克杰却没有想到他的这一切努力最终都是枉费心机。香港某银行发现,一贸易公司在该行的账户经常收到从内地广西转入的大宗款项,金额从500万至1000万不等,但该公司留存银行的客户身份资料显示其难以支撑如此大额的贸易活动,该银行于是将其作为可疑交易报告了香港FIU——联合财富情报组。香港、内地两地警方以此为线索联查,发现该公司是专门为成克杰清洗贪污受贿所得而设立的。成克杰收受的巨额贿赂被以贸易为名转入该公司,该公司以合法经营为掩护将其作为正当经营收入,在向香港特区政府缴纳所得税后转变为表面合法收入。但是,成克杰还没有享受到他煞费苦心清洗的巨额黑钱,就已经被送上了正义的审判席。

 

来源:2011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反洗钱宣传材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