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上市首日投资需谨慎

发表时间: 2012-07-30    来源:

2009年6月1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重启IPO后,新股定价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突出表现为新股定价市场化程度提高。虽然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新股定价更接近股票真实价值,但仍有部分投资者延续以往投资思路,特别在新股上市首日非理性交易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投资损失。
 
一、发行体制改革后定价市场化程度提高。
     
从定价程序上看,发行价格网下确定过程分为初步询价与累计投标:1、在初步询价阶段,询价对象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进行价格申报并同时填写申购数量等信息。2、初步询价截止后,主承销商即根据询价对象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报价及相应的申购数量等信息确定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名单及发行价格区间。3、初步询价阶段配售对象报价最终落在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之上的为有效报价,可以进入累计投标询价进行新股申购。4、累计投标阶段,进入累计投标环节的配售对象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报价,由发行人、承销商根据机构投资者的报价最终确定发行价。
从影响定价的因素来看,影响新股发行价格形成有很多因素,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主要有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可查阅招股说明书)、市场市盈率、所属行业的市盈率、保荐机构的投资价值报告等方面。新发行体制下新股定价将交由市场完成,经过以上程序确定的发行价市场化程度得到很大程度提高。
二、股票供给量充足,新股并非稀缺。
     
截至2009813日已经完成发行的14只新股共发行134亿股,从市场筹集资金699亿元。沪深两市增发新股230亿股,筹集资金1470亿元;配股发行1.75亿股,筹集资金15亿元;同时,今年大小非解禁2665.38亿股,实际减持160.37亿股,共减持金额1803.12亿元。
     
由此可见,市场股票供应量充足,而且大小非减持,IPO、再融资发行是吸纳市场资金的主力。目前市场中可供流通股票数量并不少,投资者应注意买卖新股中的风险。
三、新股上市首日投资仍需理性。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机构投资者主要集中于网下申购,而个人投资者主要集中于网上申购。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第一家IPO是四川成渝,上市首日共有7.4万个账户参与了买入。其中,99.9%的账户系个人账户,其合计买入量占市场成交量的比例高达98.8%。基金、券商、保险等专业机构投资者没有参与首日买入。在两次股价快速上涨阶段,买入量在5万股以下个人账户合计买入数量占相应时段市场成交量的比例分别达72.3%79%。综观四川成渝上市首日交易,个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追涨导致股价大幅上升。部分投资者无视风险,推高股价。
 
四、从亏损账户来看,个人投资者亏损比例较大。
      
2006年以来上市首日买入新股的收益率统计,亏损比例最高的是持有市值不超过10万元的小投资者。从个股情况看,以首日买入后90个交易日收益统计,持有市值不超过10万元的小投资者亏损比例超过60%以上的新股有11只,占所有样本新股的25%以上。
可见,尽管沪市股票投资风险较小,具有长期投资价值,但上市首日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出现较大程度亏损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尤其持有市值不超过10万元的小投资者,其参与新股首日交易账户数量占比达50%以上,但其参与新股首日投资的收益率很低(平均40%账户出现亏损),且容易出现大面积的亏损(最高时99%以上账户出现亏损)。
五、正确认识新股申购和首日炒新风险,投资者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首先,投资者应该对新股投资价值做出自己的判断。判断新股价值可以比照市场整体市盈率情况、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市盈率情况、可比公司市盈率情况等等,还需要认真阅读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相关公告等,尽可能多地掌握上市公司在行业中所处位置、生产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等资料。不论新股行情怎样,要坚信从长期来讲股价终究要向股票真实价值回归,在申购新股和买卖新股过程中坚持自己做出的判断。
     
其次,上交所为了有效预防市场操控炒作新股行为,采取了临时停牌、风险提示等实时监控措施。投资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多关注交易所警示交易风险的相关公告。
     
最后,投资人应清醒认识到新股发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是发展趋势,新股发行也会逐步走向常态化,新股供应的充足,如果定价偏高,新股申购和炒新并不意味着能获得较高收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