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尖峰集团(600668)融资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15-07-28    来源:海通公告

各位客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上证公告(监察)〔2015〕183号),根据2015年7月27日各证券公司上报和信用帐户持有数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现尖峰集团(600668)融资监控指标达到21.415%。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单只股票的融资监控指标达到25%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衡阳蒸阳南路营业部

                        201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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