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洗钱典型案例之一|谭某某贩卖毒品洗钱案

发表时间: 2021-05-10    来源: 北京反洗钱研究

案例一:谭某某贩卖毒品洗钱案



01

★介绍

谭某某,男,1973年6月生,湖南人,2014年3月12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02

★基本案情

谭某某案发前租住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头村。2011年,被告人谭某某与山东省济宁市的刘某某在广州市番禺区一游戏厅内相识,并一起吸食毒品,刘某某通过谭某某贩卖毒品牟利。2011年至2013年8月,谭某某在广州市番禺区先后4次向刘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520克。其中,2011年下半年,谭某某向刘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2次,每次25克;2013年7月,谭某某向刘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70克;2013年8月底,谭某某向刘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400克。2014年3月12日,公安人员在广州市番禺区沙头村西祠大街将谭某某抓获。

03

洗钱特点及手法

(1)以现金交易为主,制作手段隐蔽

当地毒品犯罪主要以贩卖冰毒为主,由于其适用范围广、隐蔽性强、制作工艺简单等特点,已成为涉毒犯罪的主流,呈快速蔓延之势。由于每克价格较低,携带方便,故谭某某一般从广东购买冰毒带到济宁贩卖,且多以现金交易为主。

(2)以他人名义进行洗钱

如购买人刘某某先后多次将购买冰毒款项汇往谭某某提供的户名为“某某燕”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中,涉及资金72800元。

(3)开立多张银行卡进行小额交易逃避监测

在谭某某住处发现多张银行卡,交易特点为自开户以来发生业务较少,主要通过ATM进行资金收取,交易时间以夜间交易为主,交易金额较小,且在异地进行现金存取,不在意银行收取异地存取手续费。

04

案例评析

该案例是比较典型的异地买卖毒品案,其开户背景、资金交易特点具备毒品犯罪洗钱的特点。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