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3月3日发布了《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修订)>的通知》,根据交易所上述发布事项,我司对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进行了修订。

      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审慎投资。部分修订风险事项如下:

      1.港股通股票在上市第一年里,除受市场、资金、企业盈利等方面影响,还可能因投资者对新股情绪变化、限售解禁等因素,出现股价较大波动的情形;港股通股票可能因为上市公司注册地或主营业务经营所在地的政策法律变化、境外市场联动以及其他原因而出现股价较大波动的情形;港股通ETF可能出现因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大幅波动、流动性不佳、受有关场外结构化产品影响、交易异常情形等原因而引起价格较大波动、折溢价率和跟踪误差偏离合理区间等情形,尤其是考虑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市场股票及ETF交易不设置涨跌幅限制,投资者应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2.部分港股通股票可能因为上市公司注册地、主营业务经营所在地法律法规、语言或文化习惯等与内地存在差异,导致投资者较难获取或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关资讯,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3.港股通交易日历优化正式实施后,只有沪港、深港两地均为交易日的日期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具体以沪深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其指定网站公布的日期为准。存在即使沪深交易所或联交所开市,投资者也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港股通交易日历优化后,股权登记日、公司行为申报及分拆合并业务安排有所调整,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5.香港市场收费标准与内地市场收费标准不同,香港地区与内地在税收安排方面也存在差异,投资者买卖港股通标的证券,应当按照香港市场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并按照香港地区相关规定缴纳税款。部分港股通股票可能根据上市公司注册地或者主营业务经营所在地要求,存在其他税收安排。

      以上风险揭示书内容更新自2023年3月13日起生效。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个人)(2023年修订).pdf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机构)(2023年修订).pdf

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个人)(2023年修订).pdf

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机构)(2023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