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投资,从我做起”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投教案例30-题材概念有风险,杀跌追涨易套牢

发表时间: 2018-05-02    来源:海通证券

部分个人投资者参与股票交易有一个共同的烦恼:买入涨势很好的股票后,股价总是下跌,自己每次都接到最后一棒,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从一些违法案例来看,极有可能是因为缺乏对股票基本面的分析研究,仅根据图形走势,凭感觉进行交易,一不小心就买到违法主体刻意制造出上涨假象的股票,被苦苦套牢在股价高位。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

2015 年 2 月 12 日至 3 月 23 日,仅仅 23 个交易日,创业板的 C 股票上涨了 55.1%,同期创业板指上涨20.93%,两者偏离幅度达 34.17%。一个月不到,收益率 30%以上,股市的赚钱效应来得真快。是什么原因导致该股股价表现如此突出,幕后有什么故事?

股票基本面并未显著变化

从 23 个交易日期间发布的公告来看,C 股票的利好公告有两则:第一则是 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发布2014 年业绩快报,净利润增长 176.74%,但绝对值仅 6000 万,而 2014 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平均净利润为9400 万元;第二则是 2015 年 3 月 18 日发布的 2014 年利润送转公告,实际控制人提议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8 元人民币(含税)并转增 10 股,而据统计,创业板公司拟 10 股转增 10 股的公司超过 90 家,其中不乏 10 股转增 20 股、15 股的公司。从上市公司横向分析比较看,该两则公告并不起眼。

实际上,C 股票早在上述公告前已经大涨,从诸多吸引人眼球的媒体报道标题可见一斑:“互联网金融概念再度大涨 C 连续三涨停” (2015 年 2 月 12 日),“互联网概念股连遭爆炒 机构上演激烈多空对决” (2015年 2 月 16 日) 。

违法主体被处罚揭露大涨原因

C股票基本面的利好并不突出,是否仅凭概念就被市场追捧?股价上涨究竟是源于投资者的价值挖掘,还是因为违法主体的煽风点火和推波助澜?

2017 年 3 月,证监会公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 C 股价大涨的原因。原来,掌握巨额资金的违法主体伙同自己的亲友,利用多个账户操纵股价,将 C 股价不断推高,趁高位卖出股票,获利高达 2亿元。相关违法主体操纵股价的手法包括:

1、利用控制的账户进行对倒对敲和反向交易,虚增成交量;

2、申报后@#$@*&例撤单,进行虚假委托;

3、拉抬股价,营造炒作气氛,吸引投资者追涨,然后卖出获利。

以 2015 年 3 月 23 日为例,相关账户利用资金优势,制造出股价开盘上涨的走势,吸引其他投资者跟风买入,该股开盘后不久直接封上涨停板,违法主体却悉数卖出了全部所持股票,潇洒获利离场。

操纵股价难逃法网

《证券法》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投资者在参与证券交易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避免交易行为对证券价量产生冲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证券监督执

法机构始终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如果蓄意操纵股价,必将被依法从严处罚,案例中的违法主体除被没收违法所得 2 亿元外,并处罚款高达 6 亿元。

另一方面,如果对股票的基本面缺乏独立深入的思考,仅凭题材概念或者突然的上涨就追高买入股票,极有可能会成为违法主体实施操纵市场行为的受害者。投资者要在股票交易中仔细辨别,深入思考,谨慎决策,避免成为股价高位站岗的接盘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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