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3.2.5条及14.1.5条的规定中,雅百特(002323)股票于2018年7月6日开市起复牌,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交易30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的15个交易日做出是否暂停其上市的决定。
2、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证监会作出移送决定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或者在前述规定期限内未满足恢复上市条件,或者虽然符合恢复上市申请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3、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具体请登录深交所网站或巨潮资讯网,及时查阅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请您在参与*ST百特交易前,了解其风险提示公告,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ST百特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1、深交所关于启动对雅百特强制退市机制答投资者问
附件2、雅百特: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