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修订)》中的相关要求,自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首只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发行首日起,对首次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普通投资者,需签署新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请投资者关注全面注册制前后创业板制度的变化及相关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通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pdf